特色小镇领域的另一个现象便是“特色小镇就是做文旅,做景区”的概念混淆。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特色小镇都适合做文旅,对于并不具备文旅产业发展基础的大多数小镇来说:一是相关的要素禀赋不具备独特性与唯一性,则辐射力不足;二是忽视自身条件强行转型文旅小镇,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而回报率太低;三是并不符合“十四五”对城市规划与产业升级的相关政策导向,发展阻力较大。
对此,有人提出“特色小镇产业和旅游双驱动”的发展模式,认为可以两种主导同时发展,齐头并进。但是从实践层面来看,旅游的核心是消费,尽可能的吸引有“财”的人来流动消费,花完钱就走人;产业发展的核心的生产,是尽可能的吸引有“才”的人来创业就业,长期定居。文旅小镇与其它产业小镇的发展路径截然不同,所需要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盈利模式也都差异巨大。
就营收模式来说,文旅小镇以独特的人文自然环境吸引游客,修建配套设施通过住宿、餐饮和各种服务产生营收;而产业小镇配套设施的建设价值则不是直接的投资回报,重要的是通过配套设施吸引人才和企业的入驻,再以产业发展产生营收,过高的配套设施价格只会阻碍人才流入。这是两个正好相反的投资收益模式。
从设施要求来说,同样是居住功能,发展旅游应该多建酒店、民宿或度假别墅;发展产业,则应该多建适宜居住的人才公寓。旅游目的地对医疗教育设施要求极少,即使是发展“旅游 健康”的模式,也是以康复疗养设施为主;产业小镇则要促进人才聚集,需要配套幼儿园、小学,以及功能相对齐全的医院等。
虽然许多产业小镇在发展成熟后往往也具备旅游价值,但在小镇发展过程中,两种模式共同主导往往会因实际的需求不同产生资源错配。
文章来源:ret睿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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