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新华百货就非公开发行调整相关议案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20日,新华百货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由原控股股东提出的相关定增议案获得通过,而通过连续举牌成为新任第一大股东的上海宝银系(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则是节节败退,所提出的高送增及调整增发方案未获通过。
一旦上述议案得到实施,物美控股持股比例将增至41.78%,夺回第一大股东地位。
早在1月21日,新华百货就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向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月4日,新华百货董事会决定于2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定增方案,新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200万股(含4200万股),由物美控股全额认购。新华百货表示去掉宝银系作为发行对象的理由是,在之前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签订后,上海宝银系违规增持公司股票致使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按照已申报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上海宝银系因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及相应违规、违约行为等自身原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已不适宜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格认购对象。
至此,物美控股实现了对新华百货控制权的两道防守。对于上市公司以“关联交易”对宝银系投票权实施封堵,上海宝银系的实际控制人崔军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是无效的,我觉得我们有投票权,具体请以最终投票结果为准”。崔军强调,他从未说过争夺控制权,他们是价值投资者,只买被价值低估的好的成长性企业。
雪上加霜的是,股东大会当天发布的提示性公告表示,2015年4月上海宝银系在买卖股票的过程中,盘中交易7次超过5%未予通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减持和违法增持行为。同时指出,上海宝银系在2015年4个交易日交易量超当日成交量的10%以上,两个账户买入总量超600万股,已构成《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界定的操纵股价违法行为。新华百货早前已向法院要求判定宝银系在2015年6月2日后买入的4963.9万股股份属无效民事行为,对其不享有股东资格。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
2月19日,在上海宝银系递交了相关材料及股东大会面临召开的情况下,证监会解除对上海宝银系不得对其持有新华百货股份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的保全措施,但仍于事无补,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关联方均已回避表决。上海宝银系的提案再一次被否决。
但专业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即便增资方案获得股东会的通过,距离最终的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仍有中途流产的可能,现在只是刚刚开始,一切还是未知数。
也有投资业的人士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宝银系提出的多项议案均未获通过,对于当前的结果,宝银系应该早有心理准备。此次与物美控股借定增方案争夺控制权可能只是虚晃一枪,结合之前宝银系希望介入董事会的议案未获通过一事,此次针锋相对或许只是希望把水搅混,获得更多中小股东的支持,以增强自身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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